上證函〔2025〕2218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了落實《中國證監會關于在科創板設置科創成長層 增強制度包容性適應性的意見》,強化會員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職責,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科創成長層企業股票投資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以下簡稱《科創成長層必備條款》),并匯編至《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業務指南第2號——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以下簡稱《指南》)。現將修訂后的《指南》予以發布,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為了做好工作銜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證券公司對照《科創成長層必備條款》,制定《科創板科創成長層企業股票投資風險揭示書》(以下簡稱《科創成長層風險揭示書》)。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普通投資者首次參與新注冊的科創板科創成長層股票、存托憑證(以下統稱科創成長層股票)的申購、交易(以下統稱交易)前,證券公司應當充分告知相關風險,并要求其以紙面或電子形式簽署《科創成長層風險揭示書》。投資者未簽署的,證券公司不得接受其相關委托。
投資者參與本通知發布前已上市且上市后尚未首次實現盈利的科創板公司股票、存托憑證交易的,無需簽署《科創成長層風險揭示書》。
二、證券公司應當多渠道、全方位做好風險提示與投資者教育工作,通過短信、電話或交易軟件登錄彈窗等適當方式向投資者及時、充分告知科創成長層股票的適當性管理要求和風險特征,幫助投資者充分了解參與科創成長層股票交易的相關風險。
三、修訂后的《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網站(http://m.gdny168.com)“規則”下的“本所業務指南與流程”欄目查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業務指南第2號——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2025年7月修訂)
上海證券交易所
2025年7月13日